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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汽车采购须知

时间:2006-5-8 15:50:00 作者:qinyong 点击:


 

为增强政府集中采购行为的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保障政府采购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期汽车协议供货采取网上操作的方式. 现将采购人的采购流程简介如下:

 

1.       采购人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的汽车采购栏目,浏览选择满足所需的车型.

 

2.       采购人如果没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注册过, 需要进行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单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或汽车采购栏目页面内的”注册”按钮进行采购人注册,注册完成请记下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将注册信息表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传真至83083543.采购中心收到传真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采购单位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当即生效。 

3.       注册信息审核通后后,采购人登录汽车采购栏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汽车采购系统,录入汽车采购委托书,录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显示采购车型的最终价格及供货厂商.

 

 

4.       汽车采购委托书会由系统自动传给供货厂商,供货厂商会指定相应的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下单供货.

 

5.       采购人在采购网上确认供应商反馈的供货及结算信息。采购网上同时提供《供货合同》样本供各采购人、供应商参考使用,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也可在采购合同框架内协商拟订合同。

 

6.       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按签订的供货合同或采购网上确认的结果办理供货、验收、结算。

 

7.       验收完毕, 采购人登录系统打印验收单. 验收单是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有效凭证,是财务付款(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国有资产登记入帐的凭证以及审计检查的依据。采购人应将货物验收单和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一并入账,如未附货物验收单,财务部门原则上不予报销。

 

 

 

 相关的操作(demo):

1.       采购人注册  

2.       填写委托单

3.       查看供货及结算信息

4.       打印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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