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书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如能在“中央国家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招标”中中标,将在服务期间遵守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订的框架内履行自己的职责。
2、在具体业务活动中,保证无条件服从业主工作计划安排与指令,并同意按照不高于在中央国家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招标中投报的收费标准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3、在开展工作时,委派的项目部人员要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监理服务。
4、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5、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并保证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服务质量考核。
6、不得将监理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
以上服务承诺,由我公司经研究同意签署,若发生违反此内容之情形或在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时,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业主经济处罚、解除合同直至终止中标资格在内的一切后果,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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