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精神,经财政部同意,在国务院系统、中直系统和北京市招标确定的会议定点饭店范围内,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核定2007-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财[2006]426号)规定标准及财政部核定的预算,在定点饭店范围内选择会议场所。

·请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