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重要通知 领导讲话 工作动态 采购公告 中标公告 其他标讯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理论探讨 实践探索 经验交流 案例分析 节能专栏 相关链接 文件下载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通知 > 关于协议供货商注册的重要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重要通知

时间:2006-6-7 10:27:00 作者:采购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对协议供货商的履约管理,完善供应商信用等级管理制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已经在协议供货合同管理系统中启用新的供应商数据库,原合同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将在2006年第一期协议供货结果停止执行之日(714)同时废止。所有协议供货商需登记成为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并完成相应的资格登记手续后,方可获得新系统签署合同的授权。供应商资格登记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关于征集供应商入库的通知》[点击这里查看]

中标人(设备生产厂家)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点击这里登陆],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列表中选择确认协议供货商。列表中公布的供应商皆已完成了供应商资格登记手续。若中标人拟推荐的供应商不在列表中,中标人应督促其尽快向采购中心申请完成供应商资格登记手续。电子采购平台授权系统再次开放的时间为2006718007141600

中标人完成协议供货商确认及授权手续后应将系统中的数据打印、由中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中标人公章,于7141700前密封送达采购中心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府右街北口向西100路南,联系电话:83083702/03),封袋上注明“致采购中心一处,xxx公司,《xxx项目(项目编号:xxx协议供货商信息一览表》”;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

        未尽事宜请联系83083549/3574/3584

 

 

发表评论


  相关链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版权说明 | 电子邮箱 | 网站管理 | 法律条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5-2006 by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83083574 83083584 83083549 邮箱: 电子邮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本站网址:www.zycg.gov.cn zyzfcg.ggj.gov.cn  京ICP 备05051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