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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采购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方便各部门采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0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选定的定点供应商共10家(供应商名单见附件一),其定点供应商资格从 二、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在定点供应商处购买产品。 三、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可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为上限价格,若采购批量较大,各单位可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以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中标价格中已经包含了配套服务费用,各单位无需再另外付费。 四、各单位可按照定点供应商提供的订货方式直接与其联系订货,定点供应商将按合同承诺在规定时间内送货上门,货款由各单位与定点供应商自行结算,各单位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向定点供应商支付货款。鉴于办公用品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办公用品采购不使用采购中心统一编制的货物验收单,各单位可直接以定点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报销。 五、各单位根据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监督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定点供应商存在不按供货服务协议内容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行为,各单位可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投诉表”(格式见附件三),加盖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中心投诉。采购中心在收到传真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联系电话: 010-83084973、83083574、83083584、83083549、83084974(传真)。 附: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