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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彩色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GDC-201009071610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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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  南京康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10-09-10 10:12:52
项目名称: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彩色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009071610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0-09-07 08:16:26 送货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99号
截止日期: 2010-09-10 08:16:26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采购人: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成交供应商: 南京康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鲁牧融 联系人: 张正香
联系电话: 025-52345995 联系电话: 025-83692162
电子邮件: lumr@jsciq.gov.cn 电子邮件: zzx_617@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 025-52345132
资质要求: 南京本地经销商或者在南京本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经销商
采购单位备注: 产品列在第八期节能减排产品清单中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 基本承诺:原厂质保,硬件问题免费上门维修;在最短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好所供货物同时保证让每一位使用人员都能熟练操作所供货物. 2、 专业:专业维护工程师让您享受厂商提供的7*24小时专业服务; 3、 快速:提供5*8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下一工作日到达现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4、 服务热线:025-83692162/13813891454 5、 关心:公司定期拜访客户,为您提供最新技术信息; 6、 维修联系人:张正香 7、所供产品均为全新、未拆封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负责免费安装、调试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为保证所供货物正常持续使用,我方承诺所供货物硬件有问题时提供相应备件。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南京康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公司座落于南京市珠江路IT一条街,在珠江路百脑汇、华海均拥有门市。公司设立的部门有: 一.市场部:凭借多年来积累的在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外设产品业界的优势和地位,立足江苏,面向全国,采用分销与零售相结合,成为江苏地区最大、最专业的办公外设经销商,多元化经营产品满足客户的各种办公需求,每年销售量达数万台。 二、行业客户部:致力于为工商、税务、银行、保险、国士、档案、公检法、交通、大型企业等行业提供影像文档扫描处理方案。 三、售后服务部:拥有专业的维修人员,从事售后质保服务。 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中晶江苏总代、Uniscan紫光总代理、FUJITSU富士通省级代理、Avision虹光省级代理、KODAK柯达省级代理、Epson爱普生核心代理、CANON佳能核心代理、汉王核心代理、BENQ明基核心代理、方正核心代理、HP金牌经销商、兄弟和三星传真机、打印机、一体机省级代理商。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江苏省、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报价总金额: 17,390.00


采购人意见
我方在招标中要求设备包含三年质保,请确认,南京杰世欣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国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报价均为原厂一年质保服务,故我方申请选择南京康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南京康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7,39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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