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事指南
时间: 2006-02-14 13:49:00 发布:admin 点击:
12237
10 .2005年各部门如何向采购中心报送采购计划?
各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财政部批复的2005 年政府采购预算,认真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计划内容要具体,采购资金要到位,采购需求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汇总编制好的采购计划6 月底之前报送采购中心综合处,内容包括《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汇总表》 和《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明细表》(格式见附录四)。
Copyright 2005-2012 by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管局1号楼6层 邮编:100017
服务热线:(010)
传真:(010)83083543 价格投诉电话:(010)63096569
网站邮箱: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防治商业贿赂,建设中央级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打造网上阳光工程]
本站网址:www.zycg.gov.cn 或 zyzfcg.ggj.gov.cn 或 zycg.cn 京ICP 备06022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