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领导讲话


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鲍国明司长在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4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天召开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对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并部署了2010年的集中采购工作,3个中央部门在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和交流。从刚才总结和有关部门的交流情况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较好的成绩,政府采购的各项功能、规模效益都已经并正在得到发挥和显现。

一、2009年政府采购审计开展情况

近年来,审计署在各中央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的历次会议精神,从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认真开展政府采购的审计工作。一是在开展各项审计项目中,都将政府采购情况作为审计的一项主要内容予以关注。在中央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在部分地区、部分部门贯彻实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等审计调查项目中,我署都将中央部门、下属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以及一些项目单位利用中央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纳入审计监督,坚决揭露和查处其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损失浪费和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不规范问题;同时针对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与财政部等主管部门沟通,提供政策研究和决策的参考,促进从制度、机制层面的完善。二是结合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审计工作。200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了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审计部门在开展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注意结合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查,促进加强工程项目和货品物资的应采尽采,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同时发挥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功能,促进各单位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类产品的采购政策,强化采购预算约束,合理控制采购支出。三是保持与各部门的紧密联系和沟通配合,在2008年配合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大检查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政策研究,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就“强化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要大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法律监督体系,把监督工作的重点落在采购的执行环节;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监管的合力,形成多部门、多层次的监督阵线;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日常监管。

从上述工作情况看,近几年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财政部、国管局等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和组织部门不断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在不断加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电子化采购建设不断加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以深化。作为采购人的各中央部门也积极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措施,强化采购监督,规范采购行为,使得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以有效发挥。但通过审计和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也同时发现当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研究。从审计所掌握的情况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有的单位未编制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执行计划,有的存在无预算采购的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是执行政府采购的约束性要求,未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二是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规范,这个情况在中央部门中还比较普遍。有的随意变更采购方式;有的未经批准实行非公开招标,缩短招标时间,或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排他性指标;有的随意追加合同,协议供货产品随意调整,或用高价产品替换低价中标产品;甚至有个别单位虚假招标,套取财政资金等。三是部分单位还存在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的情况。其中对于涉密商品的采购,由于对由谁来认定涉密事项、对涉密事项应采取何种采购程序均缺乏明确的规定,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无所适从,也为一些部门规避正常政府采购程序留下可乘之机。在2008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查出上述不规范行为涉及的问题金额7.28亿元,同时还试行了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执行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在审计查出上述问题后,我署通过对问题原因的揭示和进一步分析,向财政部提出了应研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内容和方式,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等建议,得到财政部的认可,财政部预算司已在编制2010年预算中要求将项目预算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内容,按照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进行细化,逐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细化;关于涉密事项认定问题,国库司也已发布财库发〔200948号文件予以规范。

二、2010年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打算

未来一年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和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通过履行审计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要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的审计过程中要努力做到监督有力,切实推进依法行政,除了要对预算执行及相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检查外,还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采用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以及各有关采购当事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即要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开展绩效审计,深化政府采购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推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审计部门将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精神,继续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关注部门和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合规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推进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是建立科学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审计部门要通过对扩大内需项目的审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及对国家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方面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促进优先采购国内产品。审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近年来,政府采购审计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得到了财政部、监察部、国管局和各中央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借此机会,对各部门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审计工作,共同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实做好。

谢谢大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