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0-02-23 11:04:51 发布:admin 点击: 4864
在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2月4日)
于贤成
各位领导、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刚才,陈建明主任作了工作报告,国办等三个部门作了经验介绍,财政部王瑛副司长、审计署鲍国明司长也讲了很好的意见,听后很受启发。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工作在预防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式,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明确指出,制定政府采购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廉政建设。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预防腐败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采购制度引入了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阳光交易”,收到了预防腐败的效果,促进了廉政建设。实践表明,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确的。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也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上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国家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围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对政府采购的各个重要环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管理体制也日臻完善,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有效预防腐败,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由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完善。还应按照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二、不断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
随着实践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的希望,社会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保证政府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 “阳光下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仍然需要我们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从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看,仍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一是按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在强化预算执行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二是按照有效监督权力的总体要求,建立“监、管、办”分离的工作机制,形成以行政监督为主,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新闻舆论广泛参与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三是按照规范和效率并重的要求,在创新采购模式、扩大采购规模、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
四是按照预防腐败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加快建立对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探索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通过以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探索,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发展,使政府采购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
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应该按照职责要求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力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是完善处罚依据。多年来,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违纪现象。特别是有关处罚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造成有些处罚无法实施到位,使一些违纪违法者逃避了惩罚,削弱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近期我们拟会同财政部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办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具体的处罚依据。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监察、审计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检查机制,完善质疑投诉机制,以监督检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
三是严肃执行纪律。要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虚抬价格、串通采购和不诚信经营的供应商,依法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纪检监察要发挥职能作用,防止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各有关人员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同志们,中央国家机关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做好这项工作能为全国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扎实工作,使政府采购工作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