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9-04-10 17:09:00 发布:范清宇 点击: 15812
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计算机等产品
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总第十四期)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计算机等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总第十四期)
项 目 编 号:GC-HG090036
招标公告日期:2009年3月5日
开 标 日 期:2009年3月26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于近期组织了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计算机等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总第十四期)(项目编号:GC-HG090036)的评审工作。为兼顾满足用户实际需求与获得更佳优惠价格,本期中标产品将分批公布。即日起可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专栏,查询第一批中标产品品牌、型号、配置、价格、服务条款、订货方式等信息。为保证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采购协议供货产品和服务的延续性,第十三期中标结果的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4月20日17:00。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告中标结果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承担对本项目的担保,并在本项目中标资格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违约或未履行投标承诺而受到处罚后的剩余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投标人持下列文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A、国家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资金往来发票(客户名称填“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往来项目填“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B、采购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开标时未领取收据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金额,并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公司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到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府右街北口向西100米路南);联系人:张晓娟,袁文琳,联系电话:83083702,83083703。
同时,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计算机等产品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总第十三期)的中标人即日起可以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程序及联系办法同上。
特此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