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事指南
时间: 2009-02-03 16:18:00 发布: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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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活动,都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国家财政以各种形式划拨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单位通过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性基金、政府间捐赠资金等获得的收入,不包括单位各种其他事业收入。但既有财政性资金又有部门其他资金的配套采购项目,或者有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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