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荣在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中央国家机关2008

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 宝 荣

2008410日)

 

同志们: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财政部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刚才,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鲍国明司长、财政部国库司王瑛副司长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于柯超副主任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外交部等四个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这些都对我们提高认识,开阔思路,研究问题,改进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全国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应该看到,从党和政府的要求来看,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还有待强化;从公众的反映来看,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还有待提高;从各部门的意见来看,存在的采购价格问题、效率和质量等问题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是要从规范化管理做起。下面,我主要围绕这个问题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规范采购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了全面阐述。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加快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

规范有利于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原则是规范采购,就是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如果没有规范或者不能始终坚持规范,政府采购事业就失去了健康发展的根基。目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因为不规范,权力缺乏约束发生的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于采购事业的长远发展,提高对规范采购重要意义的认识。

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采购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竞争。采购透明了,竞争充分了,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才能真正维护守法经营、产品优良供应商的切身利益,对于有效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和优化竞争秩序有着重要作用。

规范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政府采购制度具有防治腐败问题发生的作用,也是国家推行这项改革的初衷。但是,如果政府采购工作中缺乏规范,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仍然会给腐败留下可乘之机。所以,我们要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规范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就是要买性价比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产品,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节约的资金通过财政收入的再分配,用于包括民生问题在内的更需要资金支持的地方,可以更加显现政府采购的优势和作用。

二、正确处理好规范采购的几个问题

政府采购花的钱是国家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政府机关运转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处理好规范采购的一些问题至关重要。

首先是规范和规模的关系。政府采购制度的优势很多方面是通过采购规模体现出来的。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去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4000亿元。但从实践来看,仍然有大量的政府花销没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仍然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任务。强调规模重要,并不是说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说,对于已经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经费,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实施。同时,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对规范的要求也就越高。因此,我们既要抓规模,更要注重规范。

其次是规范和服务的关系。政府采购工作要体现国家利益,要反映采购人的合理需求。从根本上讲,国家利益和采购人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矛盾和问题。例如,国家要求采购国产品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经济实用的产品,但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要求原装进口的,配置超过实际需要的,价格比同类产品要贵好几倍的情况经常存在。我们的采购一定要从国家大局出发,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这是基础,是根本。在这个前提下,适当兼顾采购人的合理需求,尽可能为采购人提供良好服务。

第三是规范和效率的关系。提高效率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政府采购制度推行以后,很多同志感到采购不如以前方便了。应该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有以牺牲一定效率来换取规范的因素。这几年,采购机构在提高效率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目前来看,这仍然是影响采购工作的难题之一。提高效率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绝不能以规范为代价来换取效率。尤其在改革的起步阶段,宁可牺牲一些效率,也要把规范工作做扎实,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夯实基础。

第四是规范和效果的关系。采购效果包括产品质量和价格,采购人是否满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采购标准等多个方面。其中,价格是衡量采购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要获得好的价格,一方面要严格遵守规定,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有效实现充分竞争;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借助于政府采购在提升品牌影响力方面的优势,吸引企业给出更优惠的价格。同时,价格还受到评标体系,采购经办人员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专家评审以及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虽然通过强化规范,可以从整体上提升采购工作质量,但很难确保每个项目的采购效果都令人满意,存在着程序合法,结果并不合理的现象。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到程序合法,还要尽量做到结果合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规范,随着制度设计逐步完善,评标技术不断提高,影响采购效果的不利因素将会越来越少,政府采购的优势也会进一步体现出来。

三、恪尽职守,持之以恒,把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必须着眼于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扎扎实实地把规范抓好,抓出成效,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和任务。

一是要依法采购。依法采购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结合实践研究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了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政策规定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不仅影响了政策执行的力度,还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的效果。政府采购首先是一项法律制度,任何单位、任何人以及任何一项采购活动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不能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阳光采购。党的十七大指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构建阳光采购是政府采购工作追求的目标。过去几年,我们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了很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但与国外经验相比,我们确实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在欧盟国家,纳税人可以查阅政府采购档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要提前几个月将政府的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向社会预告。实践证明,公开透明是解决不规范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可以防范隐患风险,可以保护我们的同志。今年5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项目实施情况,这对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强化公开透明的意识,不断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树立政府采购的阳光形象。

三是要合作采购。政府采购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大家共同遵守规则,约束采购行为,才能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对于采购人来讲,首先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这既是依法采购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规范的前提和基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编报采购计划,不随意取消或改变采购任务,要将更多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采购。同时,要坚决纠正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不严格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等不规范行为。

专家评审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整体上看,专家队伍的资格条件符合规定,职业操守、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为采购工作做出了贡献。但从几年来发生的质疑、投诉和采购效果看,确实存在着少数评审专家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评标不规范等问题和评审专家权责不对称现象,直接影响着采购效果。加强对专家的监督和约束已经迫在眉睫。作为采购项目的实施主体,采购机构要通过事前协助推荐,事中加强监督,事后有效评估,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应商违规参与采购竞争也是影响采购效果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在协议供货履约后期部分产品价格虚高以及供应商围标串标等现象仍然存在。采购机构一方面要加大对供应商的监管力度,从制度设计上尽量减少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内部控制,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减少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商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机会和风险,将从严管理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四是要以科技促采购。为了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大趋势,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财政部也把电子化政府采购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过去几年,依靠科技手段推动政府采购发挥了很大作用。电子化采购不仅方便、快捷,便于提高效率和提供服务,而且可以从方式和手段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减少发生问题的可能。科技的力量往往超乎我们的想象,是取之不尽的生产力。目前,电子化采购水平还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政府采购工作需要,还要进一步在技术上、手段上有所创新,使科技力量对政府采购产生更大的影响。

五是要以监督保采购。采购行为受到有效监督制约,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以权谋私和滋生腐败。几年来,财政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今年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除了监管部门的监督以外,采购人、采购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之间的约束制衡也是监督的重要方面。采购人、采购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过程,也是对采购实施有效监督的过程。同时,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离不开社会监督。目前,部分地方采购机构已经开始推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试行网络直播评标过程以及专家打分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起,我们也要积极努力,在中央国家机关尝试和推行。

同志们,规范化管理是关系政府采购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我们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将规范采购活动与服从国家大局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结合起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政府采购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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