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继红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8年4月10)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基本情况,研究提出2008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发展。下面,我向大家报告五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2008年的工作任务。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采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采购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采购规模稳步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依法采购意识日益增强。各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采购的观念逐步确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年采购额从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17.5亿元,累计采购金额291.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2.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7%左右,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优势。

——采购工作机制逐步完善。2002年,国务院决定设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随着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推进,逐步形成了规章制度完备、采购流程科学、组织方式合理、运转协调有序的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监管部门、采购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既相互协同又相互制衡,较好地发挥了从源头上抑制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屏障作用

——政策导向功能有效发挥。积极贯彻国家关于扶持自主创新、推行节能环保、维护信息安全等战略部署,在汽车、空调、建筑材料、信息类产品等项目采购中,通过优化采购文件与评分细则,对国内相关企业和产品给予积极支持,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

——组织实施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并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初步建立了价格、质量和服务控制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建成并不断优化“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实现了网上采购,为采购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了政策功能

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也是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几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推行节能环保、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宏观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

一是优先购买国货。在各类采购项目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体现优先购买国货的政策。以汽车采购为例,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使红旗、奇瑞、中华、荣威等19家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成为汽车协议供货商,占中标企业总数的63.3%,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优先购买国货、扶持企业自主创新等政策导向作用。

二是积极推行政府节能、环保采购。强制采购《节能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在工程项目采购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设计方案和节能环保型材料和设备。近两年,节能产品采购额达19.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55.7%,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的政策功能。

三是积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在信息类产品招标采购评标办法中提高了政策导向分值,加大了对保护国家信息安全、支持自主创新政策的实施力度。国产通用软件、网络设备等4大类143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纳入了协议供货目录,网络安全产品全部为国内产品。对于涉及国家信息安全的项目,坚持采购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产品。

四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在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将企业规模、注册资金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性加分,在印刷项目定点招标中为注册资金小于200万元的企业特别设置分包方案,有效落实了政府采购扶持国内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二)坚持实践创新,不断改进了组织实施手段

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是对传统采购模式的改革,需要在思想观念、制度体系、具体实践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着力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等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针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需求多样、品种规格复杂、采购批次多的特点,积极推行并不断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扩大了实施范围,合理确定合同有效期,加强了履约管理,为广大采购人提供了越来越方便快捷的采购服务。

1、逐步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

一是将采购需求多、通用性强、适用于协议供货的产品逐步纳入到协议供货范围。先后将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产品、汽车等项目纳入协议供货范围。截至2007年底,信息类协议供货项目涉及26大类、115个品目、8000多款产品,基本涵盖了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日常行政办公所需产品。二是对采购批次多、金额较小的服务类和部分货物类项目,采用定点采购的方式组织实施。先后将会议服务、印刷、汽车保险、汽车维修、汽车加油、办公家具、电梯、工程监理等11类项目纳入定点采购范围。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以其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满足了采购人的多样化需求,降低了采购成本,方便了后期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2、合理确定合同有效期

针对以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招标比较频繁,合同有效期相对较短,供应商报价优惠率不高,采购单位实施采购连续性不够等问题,适当延长了部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合同有效期。IT类产品协议供货合同有效期由最初的三个月延长到一年,办公家具汽车维修印刷项目延长到一年半,汽车、会议定点和京内汽车保险延长到两年。通过合理延长合同期限,增强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方便了采购人实施采购,提高了供应商投报更加优惠价格的积极性,为加强履约监督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进一步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采购风险。

3、切实加强价格、质量、服务控制

为有效解决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问题,我们积极尝试,逐步建立了“供应商承诺机制、价格充分竞争机制、履约管理机制”三位一体的价格、质量、服务控制机制。一是实行了供应商承诺机制。与生产厂商签订框架协议,要求其承诺所投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当中标产品的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调整时,及时调整中标产品协议供货价格;当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发生问题时,严格按框架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要求生产厂商对其授权的协议供货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是引入价格充分竞争机制。实行最高限价制度,采购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通过询价或网上竞价方式获得更优价格;在一年有效期内,要求生产厂商定期对入围产品实行二次竞价,投报最新机型和最优惠价格;采取阶梯式报价方式,要求供应商根据不同采购量报出相应的价格折扣率,使采购人在实施大批量采购时能够得到更加优惠的价格。三是不断完善供应商履约管理机制,通过市场调研和网上实时监控等方式,对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大供应商违约处罚力度,对没有履行协议的供应商及时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并在网上予以曝光。

(三)积极推进电子采购,有力提高了公开透明度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增强公开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我们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2004110日正式开通了“中央政府采购网”,搭建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网络平台,并不断充实与完善其功能,为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奠定了基础。

1、不断充实完善网站功能

在网站最初具备的信息发布、政策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陆续增加了计划申报、信息统计、网上投标、网上评标、采购项目信息管理等功能,目前,网站具有4大系统、42个小类、152个模块、2001项功能,为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部门运用网络进行信息查询和实施采购提供了方便。

2、积极推行网上采购

建立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网上采购平台,采购人可以非常方便地在网上进行选择和采购。开发了网上竞价采购系统,对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采购需求较明确且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竞价采购。

3、开发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

研究开发了具有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等功能的全程网上采购系统——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并投入试运行。供应商通过网络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投标,评审专家按规定要求在评标系统中进行打分。该系统的使用迈出了全面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的重要一步。

4、建立了“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为方便各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京内外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统一管理,建立了“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各部门可以网上申报、审核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采购,查询、统计采购执行情况。

5、加强了“三库”建设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基础数据信息的管理,方便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比较,我们先后建立了“采购人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目前,入库的采购人达7000余家,供应商达17000余家,相关商品信息达20余万种。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了采购活动规范有序

我们始终坚持以制度规范为准则的理念,加强制度建设,科学设计流程,坚持依法采购,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1、坚持依法实施采购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采购程序,充分披露采购信息,对技术指标复杂的项目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办专家论证会等方式,避免采购文件中出现歧视性、限制性条款,促进公平竞争。坚持以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主要方式,公开招标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超过80%

2、健全规章制度体系

先后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内部操作规程等40余项制度办法。编制了货物类采购文件通用范本及计算机、办公家具和电梯的招标文件范本,建立了招标文件范本库。初步建立了涉及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内容的制度体系,有效提高了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合理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将招标组织与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相分离,将采购经办人员与招标文件审核人员相分离,将前期工作与后期评审组织相分离,实行采购项目双人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形成了项目组织各环节之间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

4、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在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中心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增加了公开透明度,有利于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设立了“主任信箱”,开通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布了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办法,拓宽了监督渠道,畅通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监督和维权渠道。

5、坚持服务第一理念

采购中心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在采购活动中没有任何自身利益和特殊的权力,要说有利益的话,就是要维护国家利益,为国家大局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规范化、方便快捷的采购服务;为监管部门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服务;为广大供应商提供参与公平竞争的平台,维护其合法权益服务。

(五)开展培训调研,大幅提升了专业水平

五年来,采购中心举办了22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班和汽车保险、汽车加油、采购人信息管理系统等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9000余人次,使广大采购人加深了对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此外,面向供应商举办了信息类产品、汽车协议供货、办公家具、印刷、会议服务、汽车维修等专题培训班,使供应商熟悉了相关规定,增强了依法参与政府采购的意识,提高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先后组团赴加拿大、美国、欧盟和韩国进行政府采购专业培训和考察,到国内部分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进行调研和交流,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先后完成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后期管理问题研究》、《国家信息安全与政府集中采购》等课题研究。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采购业务培训与调查研究,切实提高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回顾过去的五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过去的五年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五年,是依法采购意识不断增强的五年,是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的五年,是采购质量与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是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的五年,较好地发挥了中央国家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于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入开展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国家利益为上、制度规范为准、优质服务为本的理念,按照财政部2008年政府采购工作“围绕热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提高发展”的原则,不断强化依法采购意识,坚持开拓创新,积极发挥政策功能,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稳步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努力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格执行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08年,我们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按照2008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的“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要求,切实加强采购执行管理,按法律规定对目录内项目要做到应采尽采,做深、做细、做透;对应用软件开发、废旧办公设备回收处理、公务机票、旅行保险等目录外项目进行试点,稳步扩大采购规模和实施范围,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去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今年继续按照《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采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方式,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完善价格、质量控制机制,明确具体执行程序。

(二)积极发挥政策功能,努力服务于国家大局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责无旁贷和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改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购合同等方式,加大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企业和产品的支持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带头示范作用,服务于国家大局。

1、按照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要求,严格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重点扶持汽车、计算机软件、信息化建设等核心技术领域民族企业的发展,促进民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2严格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计算机、电冰箱、空调等产品采购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采购节能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对使用新能源的汽车、利用环保型材料制作的办公家具、采用再生纸印制的印刷品等在项目评审中予以加分,促进采购人和相关企业不断提高节能环保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3、严格执行《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政府采购规定》、《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文件规定,网络安全产品全部采购国内产品,积极引导各单位采购民族品牌网络产品、计算机通用软件等,在推进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未经财政部批准一律不予组织实施采购进口产品。

(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规范化水平

1、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采购文件标准化建设,根据各类采购项目的特点,对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和服务条款加以细化,制定10个单项产品采购文件范本。

2、不断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完善评标规则,借助电子评标系统等技术手段完善评审纠错机制,改变专家裁量权过大且有权无责的现象,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违规、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专家及时向财政部反映,切实提高采购项目评审质量,维护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

3、切实加强评审活动组织管理,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开标评标管理办法》和相应规章制度,统一开标、评标程序,对评审过程进行实时录音录像监控,提高评审活动组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4、着力加强质量控制,不断完善并进一步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分级审核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和制衡机制。今年将选择若干项目进行跟踪回访及评价,落实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项目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切实提高采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组织实施方式

围绕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探索,不断改进组织实施方式,创新执行层面管理模式,着力解决采购效率、采购质量和采购价格等实际问题。

1、探索集合采购组织方式

建立定期报送采购计划制度,对不同部门同类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整合,集中打包进行采购,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性,降低采购成本和投标成本,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获得更好的价格优惠。

2、探索有数量协议供货采购组织方式

为真正有效解决协议供货中存在的价格问题,在采购预算细化和采购计划明确的基础上,对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汽车等项目探索实行有数量协议供货招标采购组织方式。

3、探索改进评标细则

在财政部确定的评审办法框架内,积极探索更加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评标细则。例如在办公家具项目中,试行根据采购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定的报价区间,投标人在规定价格区间投报产品配置,评审时重点评审产品质量并加强对中标产品质量的跟踪检测,以解决近年来反映突出的办公家具需求制定困难以及个别企业在投标中低价恶性竞争的问题,同时为制定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提供数据支持。在通用货物类项目中还将积极试行世界银行普遍采用的最低评标价法。

4、继续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

尝试将低辐射防泄漏计算机、网络测试设备、网络应用加速器等项目纳入2008年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范围。根据汽车定点加油项目京外试点的执行情况,条件成熟时将其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对变配电设备、中央空调、锅炉等设备和物业管理实行定点采购;通过改进招标评标办法,进一步完善电梯、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定点采购

5、继续推进网上竞价采购和小额采购

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网上竞价规则,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继续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提高网上竞价采购质量。探索更加合理、科学的小额采购范围及额度标准,进一步改进小额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采购效率。

6、继续加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履约管理

分类研究制定相关项目供应商量化考核办法,重点开展对汽车维修、办公家具、印刷等定点采购供应商的量化考核工作,对诚信履约、用户满意度高的供应商在下一期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入围评选中给予加分奖励或直接入围;完善供应商末位淘汰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于在履约考核中不合格的厂商根据情况给予其取消本期供货资格、下一期投标资格等处罚,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抽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处理办法。不断加大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力度,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最高限价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市场调查和网上实时监控等方式,实现最高限价与市场价格联动。对市场行情变化较快的入围产品组织二次竞价,保持协议供货的价格优势。

(五)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不断提高采购科技化水平

全面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和投标成本,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1、对中央政府采购网络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完善信息发布系统、网上订购系统、电子合同系统、用户注册系统等功能,简化工作流程,更加方便采购人和供应商。

2、启用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实行全程网上招投标采购并逐步加以推广,减少采购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使采购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3、加强采购人信息, 库、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库容量并进行标准化管理,逐步规范采购人名称、统一商品编码。

4、不断完善采购人管理信息系统,方便各部门对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施管理,同时为各部门预算管理、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工作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六)积极开展调研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1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对中央国家机关京内外单位的调研走访,进一步了解采购需求。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处理好规模与规范、效率与效果、服务与服从、程序与调控、价格与质量、执行与创新等关系,为采购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集中采购服务。

2、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各部门不同层面的培训需求,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丰富和创新培训形式。通过举办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配合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的使用,适时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进行专项培训。

3、进一步加强采购中心自身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筑牢防治腐败的思想、制度防线。不断强化依法采购的意识和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创立集中采购服务品牌,将采购中心建设成为阳光中心、服务中心、安全中心、放心中心。

采购中心将2008年确定为“服务年”,我们将认真倾听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手段,优化采购流程,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管理,重点解决采购效率、质量、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发挥引导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作用,推进“阳光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大局,服务于广大采购人,服务于企业自主创新和健康发展。

同志们,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经过五年的实践,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总体看来,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知识、经验、能力、水平与实际工作需要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坚持依法采购,不断改进工作,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加强合作,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执行力,共同开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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