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节能专栏


政府绿色采购势在必行

       何为“政府绿色采购”?

       所谓绿色采购,是指购买和使用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活动。绿色政府采购是政府在购买商品、服务、工程过程中重视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体现,内含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

  绿色政府采购包括绿色办公用品采购、绿色服务采购以及绿色工程采购。绿色办公用品包括室内的电脑、复印机、照明设备等,这些产品都应该符合国家的绿色认证标准要求;室外的各种车辆、卫生清洁车、剪草机等,要求达到环保、节能、低排放和低噪声标准。绿色服务采购包括餐饮、会议、卫生等,要求做到清洁、保质、周到。绿色工程采购主要包括政府投资修建交通设施(如公路、铁路)、公益性设施(如医院、公园)以及供国家机关、各党派使用的办公场所等。要求在修建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尽可能的保护自然景观和矿产资源。

       拓展绿色采购意义何在?

       节约能源,节约政府开支。能源紧张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回顾2004年,我国的煤、油、电、气四大能源均出现紧张状况,各行业都深受其苦。2005年2月28日《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其实质是与和谐社会的理念相一致的。缓解能源紧张状况、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政府采购中增加节能环保要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使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利于从源头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节能产品、降低能源费用、节约能源、减少公共财政支出。
  

       良好的示范作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通过发挥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表率作用,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而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中指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抓紧制定并不断完善节能、节水设备(产品)目录,并研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节能、节水设备(产品),鼓励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这对于扩大节能产品市场规模、降低节能产品初始成本,促进节能技术进步,最终实现节能产品市场的繁荣有积极的意义。 


     与拓展绿色政府采购相配套的其他工作的开展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人员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节能环保意识。绿色政府采购要得到普遍、有效的推行,需要广大参与机构人员的共同推动。尤其是身处绿色政府采购第一线的采购人员和采购执行机构,更需要提高进行节能政府采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此,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有关政策宣传和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相关机构的节能意识。做好政府机构的能耗普查,对政府机构节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从外在环境上给政府采购人员和机构以监督审核压力,使其在执行采购过程中不仅考虑价格因素,也要注重产品的节能环保功能。


      拓宽节能产品的范围。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机构要在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节能产品认证的推进工作,为充实和扩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向公众宣传政府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重视,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大力支持,发挥政府的表率示范作用,从而促进社会公众节约资源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推行绿色政府采购的依据及可行性

        推行绿色政府采购,主要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一是《政府采购法》,该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二是《节约能源法》,该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等。三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等。   在目前政府采购能源消耗巨大,环保意识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大力倡导绿色政府采购,实为良策。而且我国政府节能潜力很大,可以通过采取建筑本身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设备和产品、努力降低待机能耗等措施来降低政府能源消耗。根据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组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对我国15个政府机构耗能设备和器具状况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显示,抽查的15个单位的节能潜力为8682吨标准煤,占2001年能源消耗总量的23.5%。这说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贯彻具体的节能措施,我国政府机构的节能潜力将在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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