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节能专栏


建立"四项机制"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自07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文件)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响应,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此项工作还不平衡,不少市、县地区至今仍未行动起来,甚至一些地区的政府节能采购已成为“被遗忘的角落”,那么如何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呢,依笔者之见应尽快建立“四项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一、建立引导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在全国各地平衡发展。首先,以制度引导。各地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地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着重明确三点:一要明确实施的目标任务。即明确本地区党委、政府机关等一级预算单位应在今年内实行政府节能采购,2006年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和县(市)一级预算单位,2007年全面实行; 二要明确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的方法和措施。三要明确本地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其次,以舆论引导。要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进政府节能采购的重要意义,尽快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使人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推进政府节能采购是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节省财政资金,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以从思想上保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再次,以“责任”引导。就是要把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工作落实到下列三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去。第一种人,是本地区党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单位负责人;第二种人,是上述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物资采购负责人;第三种人,是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使他们真正感到不推进此项工作,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就要受到责任追究,从而在推进政府节能采购方面自加压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第四、以活动引导。一要大力开展培训活动。要对上述三种人员,分别组织培训,要强化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培训质量,为推进政府节能采购提供人力资源。二要大力开展政府节能采购的观摩活动,要通过有代表性单位进行的政府节能采购事例,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去观摩,使人们亲身感受到政府节能采购的好处;三要开展办公楼节能评估活动,增强单位实施政府节能采购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二、建立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在全国各地有效发展。其主要措施:①从“计划”上保障。就是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中,必须使政府节能采购占有一定的计划份额。一般来讲2005年占30%,2006年占70%,2007年占90%以上。②从“资金”上保障。一方面凡因新建工程或经评估确认,又属于急需购置或更新的政府节能采购项目,财政部门应当安排资金,以保证此方面政府节能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以筹集更多的资金,适应政府节能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需要。③从“产品”上保障。就是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要在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做好节能产品认证的推进工作,为充实和扩展节能政府采购范围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使广大采购人能采购到称心满意的节能产品。④从“采购”上保障。就是要为采购人购买节能产品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服务保障。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强化政府节能产品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及时吸纳和调整政府节能产品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政府节能产品供应商;二要大力推进政府节能产品协议供应方式和定点采购方式,适应目前采购人购买节能产品品种多、单价小、总金额不大的特点;三要简化和改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方法,对每一笔节能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