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理论探讨


遏制IT产品采购的反竞争性需求 


    探索建立CPU部件的多元化采购方式,将产品的质量、性能、寿命、节能环保性能、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供应商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纳入评定标准。

    近些年,在IT产品政府采购中,采购人提出反竞争性需求的现象比较普遍,不仅阻碍了供应商公平竞争,而且造成了IT产品低需高配,浪费了财政资金。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研究显示,在美国政府近几年计算机系统和技术采购标书中,有69%指定了单一产品,设定了技术排他性要求。

政府IT采购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集中采购规模逐年增加,IT产品采购额也越来越大。以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为例,2009年采购总额39871万元,其中IT产品占40.1%。

    在IT设备采购总额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机架式服务器等配备CPU部件的设备采购额约占一半以上。因此,能否在CPU的选择上坚持中立原则,直接关系到IT设备采购乃至整个政府集中采购的效能。

    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经常在CPU选择上指定单一品牌,设置技术壁垒。在以往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计算机、服务器项目中,有90%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在采购标书中明确提出处理器品牌和主频的要求,如奔腾4或酷睿,主频≥3.0G(奔腾4和酷睿是Intel公司的产品品牌,而非技术标准和规范)。

    这种指定单一品牌、设定技术排他性的反竞争性需求的做法阻碍了基于产品性能的竞争,抬高了采购价格,削弱了政府集中采购效能,伤害了政府用户自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和扶持了行业垄断,不利于中国“芯”的发展。

    采购人指定单一品牌的处理器,有的是因为缺乏计算机专业知识,从众选择了市场占有率最大的处理器;有的是因为单纯追求CPU某项技术指标而忽视了对计算机整机性能的考量。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微处理器大多数都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一般技术需求。以Intel和AMD两大主流微处理器品牌为例,二者在产品技术性能上各有优势,均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

CPU部件反竞争性采购的应对措施

    针对IT领域采取闭门采购而引发的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应对措施。

    一是通过立法保护公平竞争。美国联邦政府在主题为指定品牌名称的备忘录中提出,联邦政府采购官员在政府采购中必须保持中立和公正立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IT产品采购指南中专门强调品牌中立,采用业界标准的系统表现评级。

    二是通过技术手段消除采购人对计算机性能的疑虑。欧美发达国家在IT项目采购中普遍引入计算机整机性能测试机制,通过中立的测试软件对计算机整体性能进行测评,直观地显示配备不同品牌CPU的计算机之间的性能差距,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欧盟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显示,采用新的采购方式后,IT产品采购价格下降了30%。

    在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CPU部件多元化采购方式的应用

    为化解采购人对CPU性能要求与政府集中采购政策之间的矛盾,武汉市武昌区采购中心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探索建立CPU部件的多元化采购方式,将产品的质量、性能、寿命、节能环保性能、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供应商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纳入评定标准。

    首先,标书采用多品牌写法涵盖所有潜在的供应商。IT项目采购强调合理地通知潜在的供应商参与采购,避免排斥、阻止潜在供应商,保证供应商有获得采购合同的平等机会。对标书中涉及CPU部件的要求,采用如INTELxx型号或AMDxx型号或其它同性能产品的写法,扩展CPU部件的选择范围。“其他同性能产品”则由具有政府权威机构认证的测试报告认定,或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评定。

    其次,引入计算机整机性能测试机制。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召集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和所有投标供应商,现场测评配置不同品牌CPU计算机的整机性能,按价廉质优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从而消除采购人对计算机性能的疑虑,透明的操作流程和公正的评测结果也获得了供应商的认可。在此基础上,还针对不同的项目需求设立相应的测评指标要求,逐步建立起统一的整机性能分值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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