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节能专栏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调整。现将拟新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公示7天。如对纳入清单中的产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财政部国库司反映。

   联系方式: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68552235 685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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