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协议实施-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引擎与报告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日期:2008年8月5日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新协议实施-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引擎与报告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FG080178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国家开发银行新协议实施-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引擎与报告系统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的内容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签署关于具备实施新巴塞尔协议RWA计算引擎及报告系统经验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附后),以证明投标人或与投标人隶属同一集团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2个以上(含)新巴塞尔协议RWA计算引擎及报告系统项目实施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备向国内银行实施3个以上(含) 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的经验。
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条的说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相关证明页(必须能够说明该合同是在国内银行实施软硬件系统集成的项目)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说明材料;
(3)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