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06年8月4日
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第二期(总第十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新增设备
项目编号:GC-H06006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共分十二包,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多包、一包或某一包中的单一品目,中标的最小单位为各分包某一类产品中的某一品目。
第一包:PC服务器/采购预算1亿元
第二包:UNIX服务器/采购预算9000万元
第三包:存储设备(磁盘阵列、磁带库)/采购预算5000万元
第四包:网络交换机/采购预算1亿元
第五包:网络路由器/采购预算1亿元
第六包:复印机(含速印机)/ 采购预算9000万元
第七包:打印机(激光、喷墨)/采购预算1.1亿元
第八包:桌面多功能一体机/采购预算1600万元
第九包:数码照相机/采购预算1200万元
第十包:数码摄像机/采购预算3000万元
第十一包:电话机/采购预算800万元
第十二包:通用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网络管理软件、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财务管理软件、人事管理软件、档案管理软件)/采购预算5000万元
注:上述各包采购预算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管理系统前期统计数据,仅供参考,本期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
2、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4、 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PC服务器及网络交换机不超过合同签订日起20日,UNIX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路由器不超过合同签订日起30日,其他各类产品最长不超过合同签订日起7日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地点交货。
5、 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中标结果日起至2007年1月31日,采购中心将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本期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延长有效期的邀约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二、 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货物必须在中国生产(但8路(含)以上“PC服务器”、“UNIX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复印机”项下“每分钟50页以上高速复印机”及“速印机”、“打印机”项下A3幅面打印机, “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类别的投标产品除外)。
4、 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限制等原因不能直接销售的,可以委托唯一的最高级别代理商投标,但投标人需要在投标前递交书面申请及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制造厂商无法直投情况的说明且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并得到采购中心的书面确认,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5、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 国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自主创新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采用环保生产工艺、使用环保材料并能提供充分证明的投标产品、预装正版软件的投标产品以及中小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下或企业总人数少于500人)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06年8月4日至8月18日,每工作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采购公告专栏-点击本招标公告项下链接)注册相关信息并上传下列文件的扫描件,待采购中心审核后获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用户名和密码(采购中心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下载招标文件的用户名和密码与投标人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相同,联系电话83084957)。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及货物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事项、制造厂商无法直投情况的说明且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货物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请致电83084967/68领取)。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人,可使用既有的合同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投标系统领取标书,不需要再次注册。
五、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06年8月24日9:00至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官园桥向西第四个红绿灯向北,或新大都饭店东侧红绿灯向北)。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六、 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采购公告专栏-点击本招标公告项下链接)投标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数据的填报维护工作,并将所有数据导出打印为对应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数据库中填报的数据与文本文件不符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及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系统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关闭),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于投标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4、本项目不举行开标仪式,开标信息和数据(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将按照投标人在投标系统中登记的电子邮箱,邮件送达给投报不同分包的投标人。
5、本项目的所有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会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公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622房间(府右街北口向西100米路南)
邮政编码:100017
电 话:(010)83084967\68\56\69
传 真:(010)83084964\67
联 系 人:范清宇 黄涛 罗少伟 陈云飞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0124014400000086
关于延迟投标系统关闭时间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6年8月16日
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第二期(总第十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新增设备
项目编号:GC-H060060
为进一步做好协议供货投标数据的保密工作,为投标人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决定延迟协议供货投标系统的关闭时间(在线填写电子数据的截止时间)至2006年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仍为2006年8月24日10:00)。
采购中心提醒投标人对与投标价格相关的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建议投标人在投标系统中打印开标一览表后,从系统中删除与投标价格相关的信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再在投标系统中重新录入。
所有投标数据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系统中的数据与书面文件严格一致,若投标系统中的数据与书面文件不符将作为废标处理,由此可能导致的风险及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中标人,可使用既有的合同管理系统的用户名 和密码登陆投标系统领取标书,不需要再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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