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定点维修厂并实行定点采购。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所处地理位置及车型等实际情况选择维修厂。下列情况可直接到非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企业进行免费维护保养;在京外地区发生故障的车辆,就地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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